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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单公示潜藏隐私泄露风险 媒体:应禁止身份证号码公开

观察

2017年11月21日

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在江苏、广西、陕西一些高校进行名单公示时出现了隐私信息泄露现象。澎湃新闻注意到,河海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西安音乐学院等高校近几年在进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或获得者名单公示时,均披露了学生完整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因为涉及到国家奖学金,公开获奖学生的信息是必要的,但公开到什么程度,却是大有讲究的。现在记者发现,有的学校将学生身份证的信息完整地公开的,而有的学校则避免。对此,有必要出台规定,公开信息不能公开身份证号码,这应该成为“隐私保护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而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应该属于个人隐私,应该是不能公开的,而公开了身份证号码,会带来许多麻烦。会被骗子利用,甚至会上当受骗。这样的案例也实在是发生了不少。

一些学校在公布学生信息时公开学生完整的身份证号码,一方面是没有硬性规定不能公开,全靠学校自觉,也就会出现一些学校公开了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一些学校则没有公开,另一方面是缺乏学生视角,没有从学生的利益考虑,只想着公开信息。直觉地认为,“要给每个获奖学生发奖金,因此需要身份证号公示进行名单核实。”更没有意识到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隐私。以致于出现有的学校每年都公开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却并没有意识到了泄露了学生的隐私,会给学生带来诸多麻烦。这是令人觉得遗憾的。

身份证号码不应该被随意公开,更不应该被不设防地公开,但事实上,公开身份证号码的做法很是普遍,小范围的,在一些单位,员工的身份证号码是被随意地放在工作群中,大家可以自行下载,可以随意地看到别人的身份证号码,大范围地,可以随意地查到某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而也不鲜见。身份证号码是公民隐私的一部分,对此,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既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也要做到不泄露别人的身份证号码,虽然身份证号码被使用的范围很广,次数也多。

公开信息,有必要遵守一条原则,即不能公开身份证号码,这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规定,让相关人员有操作依据。如果仅仅是媒体提醒,没有形成规定,其作用恐怕是相当有限的,这次提醒了,得到了改正,下次呢,恐怕仍然会老样子。

不能公开身份证号码应该成为“隐私保护原则”,而且要得到严格执行。 

(原题为《不能公开身份证号码应该成为“隐私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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