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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开军:深化少年审判工作体制改革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观察

2017年10月23日

10月19日,青海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在西宁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峰主持会议。全省各中级法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承担少年审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西宁市各区县、格尔木市、互助县法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以及省高级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董开军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要求,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和省高级法院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认真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董开军认为,应准确把握少年审判工作方向和重点。从目前情况看,青海省少年审判工作还存在着审判理念滞后、队伍不稳、制度不健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理想等问题,这也为进一步推动少年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坚决克服弱化、虚化少年审判工作的倾向,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立足司法职能和主动延伸服务并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二是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各类民事案件,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总结发扬“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等好经验好做法,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董开军要求,要深化少年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一要整合现有未成年人保护的各类资源,努力推动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年司法工作格局。二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立足少年审判职能定位,科学确定少年审判受案范围;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大数据分析,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少年审判工作。三要切实加强少年法庭自身建设,推进少年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养成。

董开军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新时代下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少年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培养、教育和保护战略的高度出发,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司法保护作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络的最后一道屏障,确保少年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原标题:董开军:推动少年审判工作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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