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就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出实施意见,为我省困境儿童提供三大保障,优化福利服务,将困境儿童有关项目纳入“明天计划”救治范围。
三大保障为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和基础教育保障,包括:将孤儿(父母死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一方死亡另一方患有精神或智障等残疾、一方死亡另一方因艾滋病感染失去劳动能力或者5年以上在押服刑、离家出走3年以上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低保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困境儿童实行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等。
此外,我省将扩大“明天计划”救治范围。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0-18岁孤儿的非手术类救治和体检、康复医疗纳入“明天计划”资助范围。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明天计划”资助对象范围,实施医疗康复。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原标题:省政府出台意见 优化困境儿童福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