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

长沙市教育局: 家委会若违规收费要追究校领导责任

观察

2017年09月26日

近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由于不断接到群众来信或通过网络问政,反映个别中小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收取费用的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长沙市教育局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家长委员会工作。

根据下发的《关于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管理的通知》,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委员会依章程公开民主组建,明确宗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真正成为学校联系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教通[2016]37号),切实履行对家长委员会的管理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层层负责,加强对校级、学部、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教育主任要加入校级、年级家长委员会群,班主任必须加入班级家长群、家委会工作群,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家长委员会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及时予以纠正。

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学校要通过阳光服务平台、校长信箱、QQ群、微信群、校长接待日等方式,接受家长的咨询,及时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

家长委员会工作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要做好预算,规范管理。学校要对家长委员会进行监督,不得预收一学期的班费等费用。班级学生活动一事一收,一事一结,一事一公开。同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资源循环利用,杜绝一次活动购买一套服装。学校和教师不允许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进行收费、摊派或捐资。

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向家长公开活动方案、安全预案、经费预算及支出明细等,提前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家长和学生必须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参与活动。

学校要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家长委员会有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校领导的责任,学校要追究主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的责任。

(原标题:长沙市教育局:家委会不得预收一学期班费)

+1

来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