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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扔书制止午睡吵闹学生 不料伤其右眼遭家长控告

观察

2017年09月14日

佛山一名幼师为制止在午睡时不断吵闹的儿童,顺手将一本书本扔向一名幼儿。不幸,这本书中夹着的一支圆珠笔甩出后,顺势插入幼儿右眼,造成孩子右眼穿通伤。受伤孩子的父母将这名幼师告上法院。

9月13日,从南海法院获悉,此案已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幼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幼童午睡吵闹不停,幼师将书扔向幼童

据悉,这位被告吴某是一名“95后”幼教,自中师学校毕业后就进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一幼儿园工作,负责授课及打理孩子们的生活起居。事件发生在2015年12月的一天中午,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们正在午睡,吴某负责值班,在一旁写《教案书》备课。其中有一名5岁的幼童乐乐(化名)不睡觉,总是在与其他同学打闹聊天,影响他人休息,吴某屡次提醒乐乐仍不听话。

半个小时过去了,备完课的吴某将笔夹在《教案书》内,起身查看孩子们午休情况,发现乐乐仍在玩闹,恼急了的她便将手中刚写完的《教案书》朝乐乐砸去。

《教案书》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了乐乐右眼处。意外事情发生了,该教案书中夹着的圆珠笔被甩出并顺势插伤了乐乐的右眼。受伤的乐乐大哭起来,吴某便赶紧查看他的伤势,但当时乐乐并没有说自己受伤了,吴某便以为没有大碍,安抚其午睡。

午睡结束后,吴某发现乐乐的眼白发红,她以为只是发炎,并没有重视。直到孩子们下课放学时,乐乐的伤势才被来接的家长和园长发现。

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家长将老师告至法院

家长赶紧先将乐乐送至南海医院诊治,但孩子的伤势很重,眼膜有裂缝,医生告知需到广州的眼科医院立即接受治疗。当天深夜,家长黎先生一家带着孩子赶到广州中山眼科中心,乐乐被诊断为右眼眼球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等,需立即手术。幼儿园支付了约3万元的治疗费用,经过之后的两次手术,乐乐的右眼得以保住,但视力却大幅下降。在事故发生半年后的检查中,乐乐右眼的裸眼视力仅有0.02,远不及左眼的1.0。

对乐乐所受到的伤害,司法鉴定属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但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吴某不起诉。乐乐的家长遂自行到南海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在法庭上,吴某及其辩护人认为,事故的发生纯粹是一场意外,本来只是想扔书提醒乐乐不要吵闹,立即午休,根本不存在故意伤害乐乐。

而近日根据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仅因为生气、恼火便故意往一名只有5岁多的未成年人身上投掷图书,作为一名成年人,吴某实施这样的行为时就应明知有伤害到乐乐的可能性,而她对这种伤害后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其如实交代基本犯罪事实,且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据悉,乐乐的家属已代表乐乐对吴某、幼儿园等主体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

(原标题:幼童午睡吵闹幼师扔书制止 不慎戳伤其右眼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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