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

孕妇喝水被罚 情法两难如何破

观察

2016年07月29日

据“窦窦戈”称,她怀孕四个月了,有孕吐反应,于是随身带了柠檬水。事发当日,她在南京元通站上地铁,快到集庆门站的时候喝了口水,结果就被开了张罚单。因为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其中“饮”指的就是喝水、喝饮料等。同时“窦窦戈”也表示,这张罚单只是书面警告,没有罚款

对于此事,网友们明显分成了两个“阵营”,有的力挺地铁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是“有法必依”的典范,值得点赞;有的则认为孕妇属于特殊人群,需要特殊对待,地铁管理部门在执法方面明显缺乏人性化。

细细想来,两方面的观点都有道理。

一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妇孺皆知的社会常识和国人企盼的法治境界。虽然对于地铁内禁食、禁饮,很多地方都有明确规定,但执行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有人因此受到处罚的消息更是少之又少。南京地铁管理部门的做法,明显给其他地区的兄弟部门做出了表率。

二来,孕妇属于特殊人群,在诸如饮食等生理需求上的确与普通人存在差异。如果一味强调“忍一忍下车再喝”,或如南京地铁方面相关工作人员所说“可以在站台或站厅解决”,明显不合常理,更不近人情。

严格执法被批不人性化、放任不管又明显违规——其实,这一两难的局面并非无法破解。从制度上来说,如今地铁“禁饮禁食”的规定属于一刀切,所有乘客都被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这就忽略了老幼病残孕这些特殊人群的需求;从设施上来说,不妨效仿公交车上的爱心座位,开设面向特殊人群的“爱心车厢”,以更好地服务此类乘客。

“孕妇喝水被罚”是一个警示与提醒:在现有的地铁 “禁饮禁食”规定上,如何做到情法共融,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一切的根本,考验的则是相关部门对乘客的服务意识。

+1

来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