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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奶粉引发真痛点 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观察

2016年04月13日

 

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两次新闻发布会,并没有平息公众对于上海假冒奶粉事件的质疑,于是,由国务院食安办出面,通报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制售冒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件督查情况。即便如此,争议也没有完全了结,还留下了3300罐假奶粉的流向存疑的尾巴。为何上海假冒奶粉事件从一个案值并不很大、案情并不复杂普通的刑事案件,经过重重发酵成为了一个全民关注并且引发质疑的社会问题。因为这其中反映出我国食品行业从监管、消费、生产环节中的痛点

首先是监管者执政能力的缺失。因为有媒体曝光此事,就急于表态给案件定性;因为害怕消费者恐慌,就急于表态说产品合格;因为担心公众误解,就急于为自己的表态申辩。这几个“急于”让国家食药监总局对于此事的发布和提示,变成了“没有透明执法”“代替司法机关定罪”和“为假冒产品作背书”的佐证。从而大幅降低了监管部门的信誉。

对此,食药监部门表示,及时披露信息可能会影响到公安部门侦查办案,但是在做了大量日常监管基础工作的背景下,在拥有强大行政资源和专家资源支持的前提下,国家食药监总局依然在不适宜的时间以不适宜的方式说出了不适宜的话,这样的行为就不是应对时间节点控制的问题,起码反映了监管部门应对公共关系和社会舆情办法的不足。在当今社会,这个不足也是监管者执政能力的差距。

其次是消费者法律观念的缺失。从假冒奶粉的信息经媒体曝光,公众就开始“求真相”。国家食药总局的两次新闻发布会虽然方式有偏差,内容有遮掩,但是披露的均为真相,但是消费者对这个真相并不买账,除了对监管方式感到不满,对发布内容感到不过瘾之外,一个很大的原因是自身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乏。

 

奶粉造假该哪个部门来管不知道,案件披露的司法程序不知道,公安部门作为证据使用的检测报告该如何发布不知道,特别是对于合格产品、安全产品、优质产品三者外延和内涵的区别不知道。这些在公开的相关法规之中都有明文表述的“不知道”聚集在一起,加上长期积淀的对于食品安全异化的理解,以及监管部门不恰当的应对,导致了公众对于假冒奶粉事件的片面认知,甚至还传出了“有底线的坏人”这样是非颠倒的言论,催促了事件的发酵进程。虽然问责政府是公众的权利,但是提升自身的法制观念和科学意识,也是现代公民应该提升的素养。

再次是生产者责任意识的缺失。品牌企业的产品自从诞生之日就存在着被不法者假冒的问题。但是长期以来,面对这个问题无论是被假冒的品牌企业还是同行的企业,在痛恨假冒行为的同时,对案件的处理却都采取存有几分暧昧的态度。甚至都在有意无意地抵制和抗拒监管者对于违法信息的发布。

究其心理,作为被假冒的名企,害怕负面新闻引发品牌的缺失,而一些中小企业宁愿事不关己,甚至心存幸灾乐祸的念头。于是,在国家食药总局点名之前,被假冒的大牌企业默不作声,于是,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整个乳品行业没有旗帜鲜明的举措和态度。食品安全法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条款并没有落在实处,企业社会责任和共生意识的缺乏,让违法者嚣张、让监管者为难、让消费者受欺,最终阻碍了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提出,将协调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并强调,将要求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网络、渠道进行全面的整顿,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并且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由此,对于假冒奶粉事件的吐槽应该告一段落。但是对于事件引发的行业之痛无疑值得久久思考。

假冒奶粉事件引发的痛点存在于整个食品行业运行的链条之中,痛点的存在反映了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在食品行业高速成长、迅速“做大”的阶段,这些痛点之“痛”并未发作。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走进了“十三五”,食品行业开始步入由大转强的改革进程,食品安全也迈开了从守底线向促发展的转型升级步伐。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以往被忽视的或被粗放处理的问题将会开始显现。

假冒奶粉事件引发的痛点也是行业成长的关键点。完善监管者的能力,提升消费者的素养,强化生产者的责任,必将是中国食品行业转型之中面临的艰巨考验和不二选择。补短板,消痛点,打通渠道,消除壁垒,用社会共治的力量,推动实现食品行业的改革与升级,方为发展大计。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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