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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读物危害大过“毒奶粉”

观察

2013年09月30日

【相关专题:少儿读物咋成了“毒物”

有两条关于少儿读物变“毒物”的新闻:

其一:“妈妈杀了我,爸爸吃了我,兄弟姐妹坐在餐桌下捡起我的骨头,埋在冰冷的石墓里”、“我13岁被卖到烟花间,经常一天要接很多次客……”含有如此内容的少儿图书,出现在南宁一些图书市场里。类似的图书在南宁图书市场上还有不少。这些少儿读物的封面,多以阴森恐怖或奇异灰暗的画面吸引孩子;内容上追求离奇的情节,语言描写则带有惊悚、血腥、暴力、性等成分;(《南国早报》2013年9月29日)

其二:少儿读物已经经历了多年的持续繁荣,被认为是普遍不景气的图书市场的最后一块“蛋糕”。不过,在庞大的产量背后,涉黄涉暴力的儿童文学却占了少儿读物40%的比重。如何为少儿读物“消毒”,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齐鲁晚报》2013年9月29日)

据统计,全国581家出版社中有523家都在出版少儿读物。近五年来,少儿出版实现持续增长,从2007年的10460种增至2012年的31059种,每年增幅都在40%以上。少儿图书市场规模达50多亿元之巨,其中涉黄涉暴力的儿童文学占少儿读物的比重达40%左右。因此,重拳整治和净化少儿出版物市场,不仅必要,而且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那么,靠什么才能净化少儿出版物?为少儿读物“消毒”?

首先是要体现“国家意识”,政府积极主导推广少儿阅读。今年公布的一份全民阅读调查报告曾引发轩然大波。这份调查显示,2012年我国国民图书阅读率为54.9%,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仅为4.39本,报纸和期刊阅读量分别为77.20期(份)和6.56期(份),电子书阅读量为2.35本。多项指标比两年前有所下降。据了解,国家和省级层面正在推进全民阅读的立法。应该把少儿读物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纳入进去,运用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考量,从而进一步净化少儿读物市场。

在西方一些国家,儿童阅读推广不是个人或是家长的自发行为,而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一种全社会行为。对儿童读物进行审查的组织往往由来自图书馆、学校和父母的力量自发组成。政府应借助专业学术团体的力量,告诉家长、学校和少年儿童什么是好书。美国、日本、英国等,都有少儿阅读的基础书目,体现社会核心价值,体现国家理念,但中国还没有。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连续10年举办“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在今年推荐的书目中就包含了思想品德、人文历史、文学读物等六大类,也算是积极的改变。

其次是图书出版行业的道德自律。近些年,国内出版业存在“GDP崇拜”情结,总觉得出版产业化了,市场化了,对利润的谋取应该是首要目标。这就导致少数出版人放弃出版业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放弃健康的文化理念和社会责任,只重眼前的蝇头小利,一切向钱看,“少儿不宜”, “成人内容”的图书反而吸引了孩子抢着读,一些出版社专门印上“少儿不宜”, “成人内容”, “密室有风险,阅读需谨慎”等等“善意提醒”的字样,并非是真的要替青少年的健康阅读把关和负责任,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的是营销心理战,欲擒故纵,更有甚者,一些赤裸裸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恐怖残酷、荒诞离奇等内容的图书成为一些出版社热衷出版的热点图书,逐利思维可见一斑。

第三,要健全法律法规。专门针对于少年儿童出版物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其一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出版少年儿童期刊的若干规定》, 其中第三条规定,“少年儿童期刊刊载的作品要适合中国的国情和少年儿童的特点,要有利于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不得夹杂淫秽色情内容,不得宣扬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不得宣扬凶杀暴力等内容”,但是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违规处罚章节,二十年没有进行过关于处罚的修订,这样的规定对出版社产生不了任何威慑力,因此形同虚设。

其二是《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究竟具体什么样的情形才算是“恐怖、残酷”, 什么才算是“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规定细则语焉不详,这就为依法监管和打击内容低俗、质量低劣、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危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带来了障碍和挑战。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在严打和严格整治不良出版市场和出版物的同时,也应该对少儿出版法律,进行认真完善和规范,比如应该有专门性的儿童出版法律法规,保证少儿图书出版在“儿童为本”的轨道上健康运行。用法律看管住少儿出版行业,让违规者承受巨大的违规成本,并受到重罚。

第四,尽快推行童书分级阅读制度。应借鉴西方一些国家的做法,综合考虑少儿心理接受能力、认知能力和识字量等因素,尽快推行童书分级阅读制度。而在国内推行童书分级阅读,有助于改善儿童出版和阅读的混乱现状。尽管关于童书分级的讨论目前仍然存在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国内没有图书分级制度,一部作品只要获得书号公开出版,便可以面向所有群体,并无老少之分。

一种科学、有效的童书公共分级制度往往包括了对少儿心理接受能力、认知能力和识字量等的详细标准,它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各个年龄段儿童阅读环境的适宜性。在西方实行图书分级的国家,图书被分成很多级别,卖给不同年龄的读者。在英国,甚至还对童书进行分级,第四级童书只有14岁以上的孩子才能看。但中国不实行图书分级制度,一部作品只要拿到书号,公开出版,那就是“老少皆宜”,读者无所不包。

中小学生的课外阅读应分三种方式进行:首先是在家长或老师的引导下有选择地健康阅读;另外是分年龄层次阅读,这样会对那些年龄较小、认知较单纯的孩子起到保护作用;还有就是分享阅读,也就是说由家长或老师和他们一起阅读,引导他们阅读一些推理悬念等动脑筋方面的书籍,来满足孩子们猎奇和寻找刺激的部分心理需求。家长必须要有儿童文学素质,要当好孩子健康阅读的“守门员”。给孩子看的读物,家长自己也读,一位负责任的家长,一定要陪伴孩子阅读,这样才会产生共同的文化审美契合。

第五,要提高全民的阅读、文化审美情趣和追求。少儿出版业如今遭遇的不良业态和风气与社会阅读和文化的浮躁密切相关。大众社会普遍狂热追求物化和外在的东西,忽视和鄙视文化和内在的素质,即使追求文化,也是在追求娱乐化和肤浅化的文化,更不乏追求感官刺激、淫秽色情等内容的大人,贪官热衷于养情人,一些手握实权的公检法等部门的公职人员热衷于吃喝嫖赌等,也在客观上加剧了文化低俗化和娱乐化趋势,而一些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不检点和不能以身作则,也很容易导致少年儿童盲目模仿和“跟学”,不健康的少儿出版物只不过是消极迎合了一些少年儿从大人身上效仿的“毛病”,社会的大环境格调不高,少儿出版物也无法独善其身,只好随波逐流了。

曾几何时,开卷有益,又曾几何时,少儿图书市场乱象丛生,鱼目混珠,泥沙俱下,如果说食品不安全,毒害的也许仅仅是肉体,但是,精神食粮不安全,毒害的则是精神灵魂,一旦少年儿童幼小的心灵中毒,要拯救谈何容易,拯救肉体的健康易,拯救灵魂难,当少儿图书内容低俗、质量低劣,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欲擒故纵的“少儿不宜”成为了真假难辨的判断题,是非曲直如同雾里看花,那么面对测试,不仅需要少年儿童以及家长作出回答,需要书店给出回答,需要出版社扪心自问的回答,更需要文化出版管理部门的回答,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不能让花朵带着污染中毒的灵魂迎接未来,不能让少儿读物变“毒”物的现象再继续下去了。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儿读物变“毒”物,该如何强呢,总不能外强中干的强吧,少年儿童思想的积极健康和强大,比体魄的强大更有强大的意义,要让内心强大,就从给少年儿童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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