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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黄艺博事件,谁让13岁孩子官体横陈?

观察

2011年05月06日

  黄艺博,这个13岁男孩这几天成为备受争议的新闻主角。

13岁的争议人物应该受到保护,包括他的形象,他的姓名,他的准确信息。然而这一点已经无法做到。他的全部信息已经公之于众,名字、照片、家庭、学校、各种荣誉、成长经历,一索即得。自述、采访、报道在在皆是,这个早已成为新闻人物的孩子,在进入争议情境时无以隐身。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是潜在的透明人,包括孩子。无论有意或无意的信息活动,都在构造着一个人的“信息存在”,并且公诸于众。大量的信息在沉睡,但一旦被关注,有关某人的所有信息立即被激活,已经存在的信息将被解读,构造一个人“电子人格”的那些信息,将被重新打量。

黄艺博,这个孩子的相关信息,就是这样被连缀起来。有关他的所有信息,其实不是为着引起争议而被构造,而是为着传达一个优秀孩子的概念。引起争议的那些信息,无论“五道杠”阅读文件的照片,两岁看新闻联播,7岁读《人民日报》,还是表达“吞吐宇宙的浩然大气”,“中华民族之复兴,续写汉唐之盛世”的志向,“坚信中国雄居东方,称霸世界,必将在我们这代实现”,都是在完成这样的形象传达。

然而,解读出现了意外。在解读过程中,这些建构“优秀孩子”形象的信息,未能实现初衷。而正因为这是一个孩子,争议并未走向网络反应中常见的乱棍齐发状态。客观来说,成为争议的主角,孩子难免产生困扰和挫折感。但平心而论,人们在争议中也没有指责孩子,而是在讨论这个社会应该给孩子怎样的空间。争议的主角,与其说是这个孩子,不如说是孩子后面的规训之手。无论争议如何激烈,人们无法反感一个孩子,而只是一种心疼。

说心疼,谁能比父母更加心疼自己的孩子呢?一个孩子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父母定向努力的结果。而且谁能说在法律和道德范围之内养育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呢?从家庭来说,我们每个人固然可以对他人养育孩子的做法给予评点、提醒甚至不以为然,但应当承认那是别人的合法权利。

然而,社会对孩子给予怎样的规训,则是一个公共问题。社会通过禁止和允许、惩罚和提倡、无视和奖励等办法,对所有人进行塑造,包括塑造孩子来构造未来的社会形态。争议之中的这个孩子,之所以受到关注,在于他臂挂“五道杠”,有着“全国百名优秀好少年”等多项荣誉,而人们从照片看到的是一个早熟得“官体横陈”的孩子,从文字中读到的是一个“吞吐宇宙”、“称霸世界”的孩子。这是一个中国式的“政治小孩”,这个孩子的形象让人联想到更多的孩子在当代中国的成长道路。

基于对人性的理解,我们相信,我们相信“吞吐宇宙”、“称霸世界”不是孩子的自然而有的观念,也不是孩子的经验世界的产物。基于现代社会的一般认识,人们不认为“吞吐宇宙”、“称霸世界”是一个孩子应有的抱负,“官体横陈”更不是一个孩子自然的形体表现。孩子当然生下来就在社会环境之中,并不断接受社会规则,但人们相信对孩子来说,需要接受的社会规则是一般的道德观念和作为公民的简单认知,而不是“吞吐宇宙”、“称霸世界”之类远超其经验世界的伟大抱负。

一个孩子被培养成什么样子,应该是小事。但所有孩子将在何种标准下训育,则是大事。在中国,至少从幼儿园开始,孩子已经被编列进了社会组织。此前,家长按照自己对生命和社会的理解来规训孩子,此后孩子的行为规训已直接被社会接管,综合性的社会标准直接作用于孩子的行为,这类标准总体上通过成人社会的结构性复制,使孩子迅速成为“小大人”,而且是步调一致、观念一律的小大人。

争议的实质,不是黄艺博这个孩子怎么样,而是人们在描摹孩子的应有形象,确认孩子的评价标准,一句话,是在画一幅“孩子在中国”的理想图画。说“孩子在中国”,而非“中国孩子”,是因为孩子生在何处,不应该成为成长中的决定性因素。孩子不是必须首先接受“中国性”的规定,而是应当首先作为孩子得到天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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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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