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

比甘肃平凉毒牛奶更可怕的是掩盖细节的烟雾弹

观察

2011年04月14日

4月7日,甘肃省平凉市发生牛奶中毒事件,导致3名婴幼儿死亡、多人身体不适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随后警方查明此事系投毒案。媒体称,由于有关方面迟迟不公开案件的相关情况,当地民间各种传言满天飞。而且,平凉市崆峒区要求辖区内的所有奶牛养殖户不得出售牛奶,此举使得当地奶牛养殖户纷纷叫苦连天。4月9日起,大量无市民购买的牛奶开始被白白倒掉或喂狗饮牛。(4月13日《西安日报》)

中毒的罪魁祸首找到了,是亚硝酸盐;事件的真相也调查清楚了,是同院奶农在恶性竞争下的报复行为;事件也有了处理结果,中毒者政府全部免费救治,投毒着被刑事拘留等待法律的制裁,对牛奶市场不遗余力的进行整顿,让辖区内的所有奶牛养殖户暂停出售牛奶。看来,平凉牛奶中毒案件可以告一段落了,死者也可以瞑目了。但是,当我们从头再看这件事时,似乎有点像雾里看花,因为,在一个铁板钉钉的事实面前,却没有一个透明、公开的真相,以及相关犯罪的细节。

只因一场生意上的眼红,同在一个屋檐下养奶牛的夫妇,前后两次将亚硝酸盐投在邻居家的牛奶里,以至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更为戏剧性的是,投毒者第一次投放亚硝酸盐后,用户食用后产生轻微中毒症状,未产生严重后果,所以,投毒者就不甘心,又趁马文选夫妇不主意进行了第二次投毒,导致致39人中毒,3名幼儿死亡后才“大快人心”的收手。如果这就是投毒者的作案动机和作案目的,那么,他们为何选择往牛奶里投放亚硝酸盐?而不是选择投放鹤顶红、七步倒等剧毒?因为,这些毒药杀伤力更大,而不用那么麻烦的投放两次,更重要的是,亚硝酸盐一般是用来腌制腊肉的,人们使用微量的亚硝酸盐,是不会中毒的。因此,严格来说,亚硝酸盐不能算作毒品,而且,投毒者就是想通过一系列的投毒,来造一个严重的后果,既然如此,投毒者选择用亚硝酸盐制造严重后果,是不是有点“用铅笔刀杀老黄牛”的感觉?

据媒体报道,投毒者与马文选之前因生意的竞争而产生过矛盾和过节,当然问题肯定出在牛奶身上和客源身上,这就可以推出,投毒者投毒的目的,就是想整垮马文选的牛奶,然后夺取他的市场份额和客源。而且,马文选为人老实,性格忠厚,深得村民信任,这样一个人,肯定不会与别人结下血海深仇,因此,对方不可能会将其置于死地,当然,更不会致食用牛奶的人与死地。整件事的导火线就是牛奶,如果投毒者只是因为简单的市场竞争而投毒,那么,他们为何不选择给牛投毒?而偏偏选择给牛奶投毒?因为,牛一旦死了,奶场肯定要断奶,而且,既能达到目的,还承担的法律责任比较轻;而给牛奶投毒,意味着喝牛奶的人会中毒,中毒严重的会死亡,这种杀人偿命的事,笔者相信投毒者不会不知道。因此,这起没有作案细节,没有透明真相的事件,就像一颗烟雾弹一样,给人留下了诸多遐想的空间。

如果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投毒者的犯罪动机是与马文选因生意竞争等琐事而产生矛盾后进行的报复,那么,我们只要稍加推测,不但会发现这个结论站不住脚,而且还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投毒者和马文选同在一个院子里养奶牛,而且,牛奶都销售给了当地的老百姓,那么,我们可以断定,一旦当地的老百姓因食用马文选的牛奶而发生中毒,那么,投毒者不但抢不来马文选的客源,而且,他家的牛奶肯定也没人敢买,因为,他们同在一个院子里养奶牛,这无形中让他们成了一条线上的蚂蚱。而且,城门失火,都能殃及鱼池,何况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的近邻。所以说,投毒者给马文选家的牛奶投毒,在一定程度上,和给自己家的牛奶投毒没什么区别。因此,当一个老鼠掉进一锅汤里,如果在这个锅里能盛一碗干净的汤的话,当地政府的这个说法就能站住脚。这让我们看到了潜伏在事件背后的更多不明真相的烟雾弹。

虽然,平凉毒牛奶的事件已经平息了,但是,倒牛奶的事件才刚刚开始,奶农下岗失业的事件也刚刚开始,牛奶市场日益萎靡的事件也刚刚开始,老百姓心目中的恐惧也刚刚开始。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是平凉市崆峒区下发了禁止养殖户出售牛奶的通知,而是源于老百姓心目中的种种不解和迷惑:牛奶怎么会中毒?奶农为什么会给牛奶下毒?投毒者真正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工具又是什么?真的因为矛盾而投毒吗?以后还敢喝牛奶吗?以后还敢吃蛋糕吗?……这一系列的疑问,都掩藏在一颗巨大的烟雾弹背后,其威力和可怕程度,远远要超过毒牛奶,因为,它足以让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中毒。

+1

来源: 作者:hongyan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