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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如何消解奶粉带来的伤痛

观察

2011年04月11日

●郭跃进委员:发布食品安全“绿皮书”

●姚凯伦委员:公布不良企业“黑名单”

●肖红委员:共同织就食品“安全网”

三聚氰胺、苏丹红、甲醛鱿鱼……有人说,中国人是在餐桌上普及化学知识的。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件件触目惊心。无奈的消费者只好 去香港打酱油,到日本买奶粉。经济形势不好,5年、10年可以调整;社会秩序不好,也可以通过法律的、行政的、体制的办法把它调整过来。但因食品不安全造 成的健康危害,会伤害一代人,如果破坏了遗传基因,还会祸及子孙,用百年的时间都不足以弥补。对食品的安全,已经容不得我们再有丝毫迁就了。

全国政协委员郭跃进: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不仅关系到消费者在食品市场上的知情权,而且还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市场安全状况的总体评 价以及市场乃至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农业产业化以及食品加工业的正常发展。建议建立规范化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尤其是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信息分布制度 和机制应当尽快建立起来。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发布的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大众传媒在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时予以执行,以保证及时、全面、准确、客观地 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年度食品安全状况“绿皮书”制度,建立对我国食品市场的信心,共同促进食品安全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姚凯伦: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成立专门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监管的职能被分散在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个不同的部门身 上,结果就是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各个部门皆可推诿卸责,导致监管存在一些真空状态。甚至商家通过向管理部门缴纳“保护费”、污染费等等,游离监管之外。 实际上,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条例和通知数不胜数,但是,这种紧急通知只能起到短暂的威慑作用,严打期一过,一切又死灰复燃。应公布不良企业“黑名 单”,让破坏食品安全的个人和企业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其实,对问题食品企业高频次曝光,让消费者发挥自觉抵制作用远比通过监管部门对企业罚款处罚更有 效。

全国政协委员肖红:食品安全保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出现,有些问题甚至会反复出现,因此需要 建立长效的监管体制和机制。当前,尽管有《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现实中仍然存在部门监管能力与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清,依然有制假造 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加强食品相关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加快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明晰部门职责,加强监管。对于职责 很难划清楚的,采取品种监管方式,以减少企业接受多个部门检查的负担,避免交叉执法或监管空白,降低行政成本;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面向社会加大宣传的 力度,建立社会监督的立体网络,加大举报奖励。

网友“为了下一代”: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同时,更应该切实加强对这些领域里官员的问责,不能把所有责任都一股脑地“泼” 到犯罪分子头上。否则,监管不力,预防失策,仅靠公安机关、法院来抓来判,打击的只是犯罪,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药品的安全。只有齐头并进,齐抓共管, 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才能够治标亦治本。

网友“责任在哪里”:对于食品、药品方面的安全事件,究其原因,每个人都知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而主要责任在于监管不到位。俗话说,无商不奸;商海里一切都是利益驱使。所以,要想让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只有进行严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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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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