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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裕鑫源核桃牛仔乳饮料事件 马后炮责任谁来担

观察

2011年03月21日

2011年3月16日,《现代消费导报》发表了记者武小庆采写的关于《山西夏县裕鑫源核桃牛仔乳饮料有问题》的报道后,被各大新闻媒体转载,(详见本报2011年3月16日A13版)。当天,山西省运城市工商局官方网站针对此事发表了通告。而3月18日,该通告从网站上消失了,通告的消失让网友疑惑不解。

以下是山西运城市工商局官方网站给出的通告:

夏县工商局全面清查“裕鑫源”核桃牛仔乳饮料

3月10日,现代消费导报记者来夏县工商局,反映夏县鑫源洁牧场生产的“裕鑫源”牌核桃牛仔乳饮料存在质量问题后,夏县工商局非常重视,立刻安排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乳饮料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从3月11日至16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乳饮料经营户238户次,没有发现该饮料。后经对其产地进一步检查,发现夏县鑫源洁牧场已停止营业,也没有任何库存和成品。

又是食品安全问题,从“饮料总砷超标”到“问题奶粉重新入市”,再到今年央视3.15曝光的河南“健美猪”事件……,种种食品安全问题,使得人人自危。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上述食品安全问题很多都是积累到相当严重的程度,被消费者举报,被媒体曝光,才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视,进行调查处理,处于严重的被动局面,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严重的隐患。

几次食品安全事件均暴露出食品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食品监督走过场、监管不彻底;食品监管做不到常态化,总是食品安全事发后的运动式整治;食品监管不能主动出击,做到防患于未然……分析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发生的原因,无不凸显出食品监督管理在其中的缺失和不到位。

为什么事件发生总在行动之前?事后诸葛亮真的就能解决问题吗?难道消费者受到损失后,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厂家的钱是挣到手了,但却是用老百姓的生命换来的!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夏县裕鑫源鑫源核桃牛仔乳饮料出现了问题,“不是还没过期吗?”笔者很不解,但是,事实确实如此,它出问题了,而且问题很严重。我们不得不思量,厂家是如何糊弄我们消费者,从而也能反映出当地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这样的产品通过层层环节送到消费者手中,这将视作是企业与消费者签订了一条信用协议。问题奶的出现,笔者则将之视作是企业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背信弃义。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固然是因为生产经营者的违法牟利,但也与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有一定关系。2007年下半年,国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即国务院503号令),强化了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负总责,明确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通告”消失之前,当地官方的解释是没有任何库存和成品,但是,已经流入社会的问题奶怎么办?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而现在“通告”消失了,相关部门也并没有公示对于此事的处理办法和结果,我们不得不怀疑,当地这么大规模的排查行动,到底是走过场还是真的在防患于未然。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包括你我他在内的所有人的身体健康,政府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要加强预防,绝对不能不作为,不能当马后炮和事后诸葛亮,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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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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