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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超生被罚32万:不合时宜的社会抚养费该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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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近日,广州番禺区一对夫妻因为生育第三孩,被当地卫健局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近32万元。目前,夫妻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当事人称,现在一家七口人的生活,仅靠丈夫一个人的工资维持,家中老人罹患癌症,第二个孩子因无钱缴纳学费仍无法去上幼儿园,32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已将他们家的生活逼上绝境。(6月10日 界面新闻)

  对“超生”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事本来备受争议。不少人认为,“超生”的孩子都是家庭自己抚养,并没有给社会增添太多麻烦。即便“超生”的孩子消耗了一定的社会资源,但他们长大成人后能创造更多的回报。还有人认为,消耗资源的主体是“超生”人口,因此,社会抚养费缴费主体也应是“超生”的这些人,而不是他们的父母。社会抚养费可以由“超生”人口成年后缴纳。此外,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到底发挥了何种社会抚养作用,好像也没人说清楚。因此,很多网友认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得有点不明不白,应该取消。

  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还在于这个征费已经不合时宜。2016年,国家从战略层面对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尽管目前国家已经全面放开生育两孩政策,但全国出生人口连续多年下降,人口红利优势在渐渐消失。因此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已是大势所趋。

  此外,征收高额的社会抚养费,会让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陷入窘境,到头来可能还得需要政府救济。不征收或者少征收社会抚养费,将更多的资金留给家庭,使家庭和孩子不至于陷入生存和发展困境,也让家庭更有能力去抚养教育孩子成长成人成才。

  因此,一些还在实行的地方性严格的人口控制措施,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和方向。我们对待“超生”的态度,应该与当前人口发展趋势和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相协调。相应地,对“超生”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已是不合时宜之举,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目前,仍有不少地方仍未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进行调整。这给有关部门执法和当事家庭带来了困扰。对执法部门来说,严格执行规定吧,明显不合情理;不执行政策吧,又明显是失职。如何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既不违背政策规定,又能兼顾当事家庭发展需要,同时还能与当前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相协调,比较考验执法者的智慧。

  虽然,番禺区当地有关部门已经考虑到了当事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表示按规定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有关部门光有这层善意还不够,还可以有更多更人性化的关怀举措。一些地方对“超生”家庭的处理,遵循了“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这似乎就是一种充满人道关怀的思路。此外,如果征收社会抚养费实在无法避免,是不是可以以合适的方式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返还给当事家庭?

  取消社会抚养费,社会呼声很高,人大代表们也提出过建议,不能让这成为老生常谈的话题。如果实在暂时取消不了,也应该回应社会期待,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方案进行调整,尽可能少征收或者特殊情况下免征收。当前,国人生育意愿越来越弱。计生部门的工作重点,恐怕应放在鼓励生育而非惩处“超生”上。转变工作思路,为生育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系统性解决国人的“生育之忧”,这才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应有之义。

延伸阅读:

  出生人口数量“跌跌不休”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取消生育限制连续多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细花的两会建议中,总是少不了放开生育的影子,今年依然如此。

  2019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再度“创纪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比2018年减少58万人,这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出生人口连续三年下降。

  “由于育龄妇女人数持续减少以及人们的生育意愿普遍低迷等原因,未来几年我国出生人口还将会持续减少。为维持我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防止出生人口‘跌跌不休’,我提出了关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其中的首条就是建议取消生育限制,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更多育龄夫妇生得起孩子,养得起孩子。”5月24日,黄细花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往年,今年的建议没有提及全面放开生育政策,不过,取消生育限制这个提法视同于建议全面放开。

  同时,人口学者何亚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的出生率是我国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低点,同时,出生人口数量也是1961年以来最少的一年。

  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再创新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比2018年减少58万人,这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出生人口连续三年下降。黄细花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出生人口将会持续减少,原因包括二孩生育堆积效应越来越弱、未来几年育龄妇女数量持续减少、生育意愿走低等。

  首先,我国二孩生育堆积效应越来越弱。2016-2019年的出生人口,二孩比例较高,这是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效应。所谓二孩生育堆积,是指许多非独夫妇过去虽然想生二孩,但政策不允许,因此这些夫妇以前被压抑的二孩生育意愿都集中在政策放开的头几年释放出来。但未来几年,二孩生育堆积效应越来越弱,二孩出生人数也随之下降。

  其次,未来几年育龄妇女数量持续减少。在生育意愿不变的情况下,育龄妇女数量越多,出生人口越多;育龄妇女数量越少,出生人口越少。育龄妇女数量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1990年以后全国出生人口不断减少。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80后、90后、00后的数量分别是2.19亿、1.88亿、1.47亿。可见,90后比80后少了3100万人,00后又比90后少了4100万人。

  最后,生育意愿走低。由于住房、教育、医疗价格上涨等原因,抚养孩子的成本大大提高,严重压抑了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的生育率过高时,政府要采取措施降低生育率,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例如,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韩国和新加坡的生育率很高,生四、五个孩子的夫妇很普遍,这些国家和地区通过鼓励自愿节育,迅速降低了生育率,到了八十年代,韩国和新加坡的生育率都低于更替水平。然而,当一个国家的生育率过低时,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生育,却收效甚微。例如,韩国和新加坡近年来都大力鼓励生育,但生育率却没有明显提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2017年三孩及以上占比为6.7%,2018年三孩及以上占比为8.7%,但2019年的三孩占比一下子降至2.5%。”何亚福称。

  建议取消生育限制世界各国为了提升生育率所做的努力,既有成功的范例,也有更多失败的例子。比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鼓励生育的效果收效甚微,而法国、俄罗斯和北欧国家鼓励生育则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这些国家的公民在生育和抚养孩子、妇女参加就业、平衡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都享受福利补贴。

  黄细花认为,要提升我国的生育率,需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她提出5条建议,其中包括取消生育限制、转变生育观念、减轻育儿成本、补助托幼服务和加强对妊娠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黄细花说,建议国家取消生育三孩以上的处罚政策。现行的全面二孩政策仍然处罚三孩以上(含三孩),这样就给社会发出一个错误信号,认为现在的生育率还不够低,仍然要限制生育,这不符合现在的人口形势。

  而对于减轻育儿成本,黄细花认为,最直接的办法,可考虑由财政部统筹发放生育补贴。每个孩子从出生一直到满6周岁时为止,国家财政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育儿补贴,具体金额可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进行补助托幼服务。“许多双职工家庭不敢生育小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无人看护小孩。为此,建议各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各类资源,兴建能满足当地需求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入园费用由家长和政府财政各承担一半。”黄细花称。

  此外,她还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对妊娠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政策,确保女职工享受全额带薪产假,且重返工作岗位时累计工龄。为了缓解女职工生育给企业所带来的压力,建议国家税务局实施对雇用女职工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减免企业所得税措施。

  针对这样建议,何亚福表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与‘鼓励生育’这两种提法,从有利于提高生育率的角度来看,没有本质区别。但‘鼓励生育’这种提法,有时会让人联想到‘强制生育’;而‘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这种提法,在尊重生育自主的前提下,更明确了可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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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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