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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寄养儿童与妈妈共度母亲节、儿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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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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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寄养家庭中的儿童为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献歌。

10日,西宁家庭寄养工作站里一片欢声笑语,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和寄养家庭的妈妈们一起给生活在寄养家庭里的孤残儿童换新衣新鞋,迎接儿童节的到来,而孩子们为这些“妈妈们”献歌,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同时,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还给寄养妈妈们送上贺卡,以此提前庆祝即将到来的母亲节。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据了解,西宁市儿童福利院自1998年建院便开始城市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让孤残儿童获得家庭温暖,促使他们各种功能及情感发展,同时减少福利机构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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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西宁市儿童福利院院长为寄养儿童试换新鞋。

“家庭寄养优于院舍照顾的是能给孩子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孩子体验到亲情,能让孩子的个性得到全面的发展,更能融入到社会中去。”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李玉敏说。

“我是鹏鹏(化名)的‘妈妈’,我们家是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寄养家庭之一。”寄养妈妈陈志敏说。在寄养家庭里,被寄养的孩子都以“爸爸”“妈妈”称呼照顾他们的人。

陈志敏自2004年下岗便开始接触家庭寄养工作,过去11年她已经照顾了12个孤残儿童。“鹏鹏是我照顾的最严重的一个孩子,是一名脑瘫患儿。孩子刚接到家的时候拒绝让人碰触,无法坐卧。”记者看到,经过两年多的相处和康复训练,现在鹏鹏不仅能站立,而且还能在大人的搀扶下挪动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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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正在玩耍的寄养儿童。

这些孩子在陈志敏的照顾下健康成长,有不少已经被人领养,但依然和她保持着联系。每送走一个孩子,陈志敏便有一番不舍,“照顾了那么久,肯定有感情,但是为了能够给他们更好的生活,心里有再多不舍也愿意放他们走。”

而家庭寄养让很多像鹏鹏一样的孩子得到了家的温暖。李玉敏介绍,自家庭寄养服务开展以来,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累计寄养儿童200余名。

“而除了每月给孩子1300元的生活费,寄养家长没有任何劳务费用,这些寄养妈妈都是用爱心照顾和照料这些孤残儿童,所以更加显得伟大。”李玉敏说。

陈志敏告诉记者:“对于我们来说,他们的一个微笑、每学会走一步路,每叫一声妈妈,都是我们作为‘妈妈’最大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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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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