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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超六成适龄儿童入园普惠制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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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1日

2016年,辽宁省教育厅在全省实施了幼儿园按质定级、分类管理,全省的星级幼儿园达到了5888所、占幼儿园总数的58%,与此同时,全省目前已有六成以上的适龄儿童在普惠制幼儿园入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2月17日上午,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全省‘四个着力’推进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会。除上述内容外,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还表示,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省教育厅也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七成以上适龄儿童入园星级幼儿园

据了解,为了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以及“入园贵”等问题,辽宁省先后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此期间,省教育厅通过生均补贴等多种形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截至2016年年底,辽宁省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了59.4万,占在园总数的65%,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此外,省教育厅还在全省实施幼儿园按质定级、分类管理,目前,全省的星级幼儿园达到了5888所、占幼儿园总数的58%,在园幼儿达到65.8万、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2%。此外,有办园许可的小规模幼儿园还有2043所、占幼儿园总数的20%,在园幼儿11.6万、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2.7%。由此,全省独立设置的幼儿园达到了10133所、比上年增加了602所,在园幼儿达到91.3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4%、比上年提高了4.9%,远高于全国77.0%的平均水平。

23.5万名随迁子女享受免学费政策

在义务教育方面,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省教育厅提出,凡持有辽宁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都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指定学校接收。由此,省教育厅保障了23.5万余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

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辽宁省确定普通小学生、初中生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含取暖费)分别为每生每年850元、1050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包括乡镇中心校附设的村小在内,按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

近年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特殊教育

据统计,2016年辽宁省特殊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了14840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8392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班就读的5517人。

在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目前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已从平均2000元提高到了6000元以上。此外,近两年辽宁省共投入3000多万元,专门用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项目建设,为有特殊需要的残疾学生提供特殊服务。此外,省财政每年还拨付3000多万元作为特教学校学生生活补助和教师工作补贴,缓解残疾学生的生活困难,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2017年辽宁高校毕业生有望突破30万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人数有28.9万人,预计2017年将达到30.1万人。为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基本稳定,省内各高校共举办各种类型招聘会4360多场次,邀请4.35万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37.7万多个。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实践活动1200多场次,吸引了12.5万多名师生直接参与。

此外,省教育厅还拓宽了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渠道,以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为例,共有1827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还在校园内宣传优惠政策,引导更多毕业生留在辽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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