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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放开 山东生三孩仍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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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不少市民都开始准备着给家中再添一“宝宝”,然而对于部分特殊家庭来说,他们想要生育三孩,但不知道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生育?文登计生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夫妇和子女病残等特殊家庭再生育三孩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六种情形符合其中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3、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4、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5、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6、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文登卫计局计划生育指导管理科科长王长泉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证件,向村居委会或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申请,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无异议后报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做出批准决定,然后制发《生育证》。

另外,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在办理《生育证》后才能进行生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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