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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6名孩子游泳后中毒 或因泳池消毒剂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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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5日

8月11日,西安市民崔先生反映,7月28日,他的孩子在一家游泳馆游泳后出现呕吐、发烧症状,同一个游泳培训班的部分孩子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住了9天院,而造成此事的原因可能是游泳池添加氯水剂量超标。

崔先生的儿子小明(化名)今年6岁,暑假参加了一个游泳培训班,在位于西影路阳光小区内的开元新天地游泳馆定点训练。7月28日,小明和培训班的同学一起在游泳馆培训,时间大概从下午2时30分持续到4时30分,培训结束后小明回家。当天下午6时许,崔先生一家吃晚饭时,发现小明突然呕吐起来,而且有发烧、咳嗽症状。

由于之前孩子一直好好的,崔先生便怀疑孩子突然生病是当天下午游泳导致的。于是,崔先生联系了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其他家长,其他三家也发现孩子出现类似状况。随后,四家人带着孩子一起赶到西京医院检查。经检查,4个孩子被诊断为消毒剂中毒。

西京医院开具的门诊病历病史上显示,6小时前游泳后咳嗽,呕吐一次,同去的4个孩子有类似症状。这样的病例共有4份,其中年龄最大的10岁,最小的6岁。

事发后,小明在医院住了3天,而10岁的小军(化名)由于病情较重,直到8月6日才出院。

崔先生出示的一张统计表格上显示,已有16名学员出现身体不适,其中一部分到医院进行了治疗。从处理结果上看,个别家长已从游泳馆方面拿到了看病的费用。除此之外,有部分家长还没有联系上。

记者从雁塔区卫生监督所方面了解到,工作人员检测了该游泳馆的余氯量,当时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由于有儿童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监督所会找孩子家长和游泳馆负责人继续调查此事。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规定,给游泳池水消毒的消毒剂选择应符合杀菌消毒能力强并有持续杀菌的功能、对水和环境无污染并且不改变池水水质、对人体无刺激或刺激性较小、对建筑结构、设备和管道腐蚀性小等要求。在有条件和需要的情况下,可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他消毒方法。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时,还应辅以氯消毒,以保持消毒的持续性。

目前,游泳池池水消毒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化学制剂消毒,主要是含氯制剂,另一种是臭氧消毒。现行国标中对泳池余氯含量的规定为0.3~0.5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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