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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非法传教 被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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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0日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当天通报,经过调查,发现该市华林双语幼儿园长期利用带有宗教内容的书刊进行教学,经该局申请,鱼峰区人民法院17日对该幼儿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依法取缔。

 

通报称,柳州市鱼峰区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于2009年7月30日,经鱼峰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办园。在办园过程中,幼儿园业主孙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通缉。

近年来,相关部门多次开展对辖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常规检查,发现华林幼儿园长期利用带有宗教内容的书刊进行教学,还发现该幼儿园的网页宣传中称幼儿园一直“致力于基督化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认识神,用生命影响孩子,塑造生命”。其招聘老师也要求必须是“基督徒”。幼儿园在教学活动中,存在宣传宗教、强迫学前儿童信仰基督教的故意违法行为。

鱼峰区教育局经过调查,认定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的学前教育教材,而是长期使用包括宣传国外宗教思想的书刊、读物来进行学龄前教学(所使用教材未有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妨碍了国家教育制度的实施,损害了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属于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

通报称,鉴于华林幼儿园违法办学,法定代表人孙某和园长陈某涉嫌违法犯罪受到追究,幼儿园的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十分混乱,已经丧失正常办学的条件,鱼峰区教育局于2014年9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当日送达华林幼儿园,告知其存在违法行为,拟对其作出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014年10月8日,鱼峰区教育局召开听证会,华林幼儿园未出席听证会,放弃了听证的权力;2014年10月21日,鱼峰区教育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柳州市鱼峰区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于当日送达华林幼儿园。

该幼儿园不服行政处罚,于2014年12月1日向柳州市教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鱼峰区教育局对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违法事实进行重新认定,并为其恢复名誉。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2015年3月3日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称,该市鱼峰区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在开展办园活动中,因违反法律规定,已依法责令该园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公告建议各位家长不要再将孩子送到该园就读。

记者了解到,3月2日,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在该幼儿园门口向家长发放了《告家长的一封信》。

信中称,柳州市鱼峰区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在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中,长期利用非法宗教书刊、读物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学和非法传教,强迫公民信仰宗教,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合法幼儿园应有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损害了学龄前儿童接受正规教育,由此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对该园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柳州市鱼峰区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建议家长选择其它幼儿园就读。

2015年4月16日,柳州市教育局举行行政复议会,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驳回了鱼峰区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提出的请求,维持了鱼峰区教育局对柳州市鱼峰区华林外国语实验幼儿园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5年5月23日,鱼峰区教育局向华林幼儿园作出书面催告,要求其在十日内停止办学,但该园至今仍置之不理。7月17日,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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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赵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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