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小方(化名)在培训学校学习外语后,称由于外公拒绝提供户口簿,导致无法报名参加英语等级考试,将外公告上法庭,索赔学费损失及精神损失共9800元。
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方的诉求。
小方的诉讼由其母亲代理。诉状中称,小方和外公的户口登记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口簿一直由外公持有。他参加培训学校学习外语,但由于外公拒绝提供户口簿,致使无法报名,亦无法达到学习的最终目的。他要求外公赔偿学费损失4800元及精神损失5000元。
小方的外公朱先生称,他曾经按照小方的要求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还一直承诺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法院认为,小方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无法考试是由于外公未提供户口簿原件造成的,不予支持。宣判后,小方已经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