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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产前出现羊水栓塞 高龄孕妇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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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7日

上周五,在义乌医疗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死者陈某的家属和义乌市中心医院达成一致协议:陈某在义乌市中心医院分娩时出现羊水栓塞意外死亡,其间,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失误,医院向家属赔偿8万元。至此,去年在义乌闹得沸沸扬扬的这起孕妇和胎儿死亡的医疗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去年3月9日,义乌40岁的高龄产妇陈某在义乌市中心医院临产前,意外出现羊水栓塞,导致孕妇和胎儿死亡。为此,陈某家属认为,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不作为,并向医院提出赔偿90万元的要求。死者家属还在医院设立灵堂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要求医院有一个明确说法。

今年1月4日,死者家属向义乌市医调会提出调解申请。

上周五,陈某的外甥王锦阳受舅舅的委托,参与调解。事隔近一年,王锦阳已能平静对待这起医疗事故。王锦阳说,现在家人都能接受舅妈陈某死于羊水栓塞的事实,但医院在抢救舅妈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为此,还是要给舅妈讨一个说法,也给家人一个交代。

在当天的调解现场上,王锦阳要求医院赔偿10万元。院方则表示,医院在抢救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羊水栓塞是一种凶险病例,一旦发生,死亡率很高,只愿意出5万元抚慰金。

义乌市医调会主任陈津颜认为,调查取证显示,当时,孕妇以及家属强烈要求自然分娩,医院已明确告知,高龄产妇自然分娩,可能出现羊水栓塞等意外风险,并建议孕妇实行剖宫产。但孕妇和家属执意要求自然分娩,并且家属在风险同意书上签字明确。因此,出现羊水栓塞导致孕妇意外死亡,家属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在抢救过程中,医院存在病历书写欠缺规范等失误,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在医调会成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院方向家属支付8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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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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