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妻子告诉丈夫,自己不能生育……
事情发生在大李身上。妻子小红(化名)婚前的隐瞒,让大李不快,但婚姻已成现实,大李只好接受了。
然而,婚后的几年,夫妻俩的生活过得并不如意。
大李说,小红一直没有告诉自己她不能生育的原因,尽管一直在吃药,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再者,小红总是辞职,两人积怨越来越深。
去年4月,两人分居,而妻子一直不同意离婚。
最终,大李起诉到法院,称小红刻意隐瞒不能生育的事实,致使自己多年来不能享受到做父亲的权利,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昨日,经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律师:索要“父权”无依据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索要“父权”一说,目前我国法律并无相关规定。
不过,我国婚姻法又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法院衡量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张少春指出,婚姻法强调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中,如果大李所诉属实,小红多年来故意隐瞒病情,这对大李是不尊重和不公平的,假设协调不成,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