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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游乐场安全隐患 蹦床船锚致男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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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日

 

这个国庆长假,对于龙岗区的罗女士一家来说,过得很糟心。

10月3号,她带着5岁的儿子到东莞大运城邦的一家游乐场玩,结果儿子无辜受伤,进了医院。 

游乐场“船锚”伤人2

罗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在东莞大运城邦益田假日天地南区二楼的跃乐蹦床游乐场,一个男孩拉起了里面的船锚,然后立刻松手,罗女士的儿子小羽紧跟在男孩身后,摆动的船锚正好砸在了小羽的眼睛上。

罗女士:眼睛上有血,身上也有血。

游乐场“船锚”伤人1

家长:游乐场有安全隐患

罗女士说,小羽的左眼被缝了两针,可能留下永久的伤疤。

因为自己家离大运城邦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所以她花一千多块钱在跃乐蹦床办了20次的次卡,没想到,这才玩了几回,孩子就无辜受伤了。会发生这样的事故,就是因为船锚随便都能晃动,肯定有安全隐患。

 

游乐场“船锚”伤人3

经营方:愿意承担医药费  

跃乐蹦床经营方负责人张女士表示,她多次联系小羽的家长,提出上门去探望孩子,但都遭到拒绝。

跃乐蹦床经营方负责人 张女士:医药费我们是可以给你们报销的。

罗女士:既要他们赔偿,也要他们解决安全隐患。

游乐场“船锚”伤人4

律师:经营方需负主要责任

跃乐蹦床经营方负责人张女士说,事发当天,他们就拆下了那个伤人的船锚,以后也不会再装回去。张女士说,从她掌握的信息来看,船锚是塑料材质的硬物,小羽是第一个被这个船锚砸伤的孩子,经营方对此深表遗憾。

律师:经营方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因为有安全隐患造成的,如果他们不能证明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他们就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游乐场“船锚”伤人5

律师:孩子家长监护不到位

律师:根据今年10月1日起实行的《民法总则》,不管是受伤的小羽还是拉起船锚的男孩,两方家长在孩子的监护方面,也都有过失。

律师 :孩子那么小,脱离了家长的拘束,不管是受伤的还是致伤的,都有一部分的监护责任。

(原标题:假期玩耍别大意 游乐场“船锚”伤人 5岁男童眼部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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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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