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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机构多且存在各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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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0日

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2016至2017年上半年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中,深圳市、区消委会共受理非学历教育培训类消费投诉共4358宗,2016年2773宗,2017年上半年1585宗。可以看出,2017年的投诉量增长较快。

其中,2016年投诉数量最多的前三种培训分别是驾驶培训753宗,技能类培训470宗,语言培训424宗;2017年上半年投诉数量最多的前三种培训分别是驾驶培训350宗,语言培训260宗,技能类培训259宗。

此次,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于退费退款困难、培训服务质量差、虚假宣传、机构无资质四大方面。消费者投诉的最多是退费退款困难问题,相关投诉超过了60%。驾驶培训因为安排培训学时不够、教练服务态度不好、加收培训费用、退费难等,成为投诉宗数最多的培训类别。另外,消费者普遍反映,语言学习、成人高等教育类、技能类培训、艺术类培训等培训则存在教学质量与宣传不符、乱收费、退费难等问题。

产生问题的原因,一与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就深圳而言,关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目前对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主要依据《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的内容以规定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性质、机构构成、设备设施、办学条件等为主,适用于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缺乏专门针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细则,对广告和收费管理、安全与机构管理、部门监督等作出详细规定。二与监管相对空白有关。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教育局行政许可设立,主要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仍是相对模糊的,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比较困难。三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烈有关。有调查显示,有七成以上消费者是没有跟培训机构签订合同的,即便签了合同,也没有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此,当消费者权益受损,维权物证不足,致使消费者维权困难。

整治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机构乱象,需要多方协作,共同发力。业内专家表示,监督部门要强化监督职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时监控辖区内教育培训情况,督促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法合规从事经营;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超时限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及时给予纠正;监管合同行为,严查拟定不平等格式条款合同,合同欺诈等行为。

同时,消费者委员会、教育协会等组织可以发挥宣传及监督作用,督促规模较大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引领行业发展。另外,加强消费者维权宣传。通过印发维权宣传资料等手段传播维权知识,告知消费者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常见的消费陷阱,以及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正确进行维权。甚至还可以联合有关部门,形成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黑榜”,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此外,消费者自身应具备强烈维权意识。一方面,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查看教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实地考察办学机构、咨询相关熟人等。另一方面,要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时间安排、经济能力、学科需求等因素理性选择培训机构,避免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培训课程。确定报名后,要主动与商家签合同,还要与商家明确容易起争议的问题,比如争议解决途径、双方违约责任、退款条件、退款比例等,并保留消费票据。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教育培训行业退费难的痛点问题,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及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日前共同举办了“好人举手”活动,邀请对自己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有信心的企业向消费者举手,接受消费者发起品质挑战进行监督。深圳市时代卓育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星舞卓萌文化有限公司两家教育培训机构已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原标题:深圳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机构多且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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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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