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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人玩具杀伤力大 无任何安全标准属于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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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2日

据报道,前不久,一种叫做牙签弩的危险玩具悄悄走进了校园,引发了众多关注。最近,在南宁的中小学生当中,一种电人玩具又开始流行起来了。

小小玩具,却能轻易放电,甚至还能把一个成人电的跳起来,如此具有“杀伤力”的玩具,适龄对象却是中小学生,万一操作不当,射中身体要害部位,后果不堪设想。然而,据了解,该玩具却在校外小摊上、上自由售卖,在玩具商品说明页面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安全标识,也没有出产地和使用说明,属于明显的“三无玩具产品”。

开展“三无玩具产品”专项检查,的确很有必要。但问题并没有就此结束。从以往的整治经验来看,“牙签弩”刚刚下线,紧接着“电玩具”就来了,而且诸如此类的危险玩具还不在少数。这充分说明,整治儿童玩具市场必须深挖根源、釜底抽薪,从源头上清除这些戕害儿童安全的“带电暗器”。

首先,要让危险玩具彻底失去生存的土壤,就必须斩断生产危险玩具的“产业链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5条规定的非常清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等等。对非法生产销售危险玩具的厂家实行零容忍,无论是实体企业还是网络平台,都应做到严厉查处,绝不手软,严格落实和执行玩具安全标准;并不间断地常态化加强市场检查监督管理,把危险扼杀在苗头阶段,不能等着警报响起甚至酿成悲剧才去整治。

其次,家长监护主体责任不能“缺位”。孩子购买“电玩具”,家长们不可能不知,孩子没有收入来源,家长要掏“腰包”,家长应该本能地去了解这种玩具的安全性能,不能坐视不管。孩子的身心尚处于发育阶段,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对玩具的安全性能也没有足够的了解,一旦“电玩具”玩过头的话,很容易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为此,需要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不购买危险系数高的玩具,及时了解掌握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以免发生意外。

最后,学校也要尽到看护和教育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学校、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配合市场的严管严查,不失时机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家长、孩子增强安全意识,远离危险玩具。

安全责任的缺失比“电玩具”的流行更可怕。只有严肃查处、严格监管,孩子的“游戏安全”才会有保障;也唯有将所有的玩具市场与流通渠道都纳入有效的管控,“凶器”成玩具的现象才不会再次上演。

(原标题:莫让带电玩具成为大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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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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