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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等超市所售4批次儿童电动玩具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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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7日

亲贝网讯 7月7日消息,近日,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儿童电动玩具类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4批次儿童电动玩具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家乐福、华联和沃尔玛超市。

据亲贝网了解,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儿童电动玩具样式繁多、价格各异,质量和性能参差不齐的现状。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比较试验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哈尔滨市市场上流通领域销售的部分儿童电动玩具进行了比较试验。

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大直街店、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五分公司、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分店、哈尔滨中央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几家大型购物场所随机购买。基本覆盖了哈尔滨市市场销售的儿童玩具。其中包括电动遥控玩具15种,惯性玩具车2种,变形机器人3种。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强制性标准 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等相关标准,对儿童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玩具警告标识和电动玩具充电电池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6个批次所检项目符标准要求;4个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不合格项目表现为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的情况下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活动部件间的间隙等,容易对儿童的皮肤或手指造成伤害。其中,由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大直街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瑞诚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玩具-工程车不合格;由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大直街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文艺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救护车不合格;由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宝乐星玩具厂生产的惯性车不合格;由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群烨塑胶玩具厂生产的遥控车不合格。

哈尔滨市消协儿童电动玩具比较试验汇总表(不合格),如下:

家乐福等超市所售4批次儿童电动玩具未达标

家乐福等超市所售4批次儿童电动玩具未达标(亲贝网 qinbei.com配图)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仅对受检样品负责,不代表该品牌其他型号、批次的产品性能与质量;所有样品同一比较试验项目/指标均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选用的儿童玩具型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由此将检验结果推广至所有情形;任何单位和企业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利用本次比较试验结果进行商业宣传、或作为广告内容,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比较试验结果,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郑重提示各位家长:在购买儿童电动玩具时,要认真检查商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注意事项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3C”认证标志。国家规定,童车、弹射玩具、电动玩具等6大类16种儿童玩具,全部实施强制性产品3C认证。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是选择这些玩具最直观的方法。玩具外包装或说明书应标明生产厂商的信息、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避免购买工艺粗糙、重金属超标、外形棱角锋利的儿童玩具,以及外形不适宜儿童年龄段的玩具,一些玩具棱角过于锋利,含有小零部件,极易对儿童造成伤害。最后重点强调每次购买儿童电动玩具,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并保存妥当,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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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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