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

儿童将小黄车当玩具?家长:应加强安全教育

产品

2017年03月02日

 

随着越来越多市民选择骑乘共享自行车作为出行方式,昆明街头也随处可见小黄车、蓝黄车、小橙车的身影。但与此同时,记者也发现,在小区、公园甚至马路上,总有孩子骑着共享自行车横冲直撞、相互追逐,不少市民表示太危险,而且影响了其他人的正常使用。针对这样的情况,昆明交警七大队也发出公开信,呼吁家长和学校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骑乘共享自行车上路。那么,家长和学校应该怎样给孩子上好这一堂教育课?

 

目击:孩子小区内骑车追逐,险撞路人

2月24日晚,记者路过白龙路人与自然小区的时候,看到两个10岁左右的孩子正骑着共享自行车在小区门口绕圈“飙车”,其间,骑永安行自行车的女孩从一个约45度的斜坡上猛然冲下,差点因为刹车不及撞上路过的行人。

旁边商铺的店主杨女士说,人与自然小区大门外是一条开放的步行街,两边有好几家培训班,所以在这里活动的孩子比较多,下课的时候他们在这里嬉闹也是常事,但是自从有了共享自行车,孩子们就喜欢在步行街上骑车玩耍。“本来这段路是人行道,不算宽敞,这些娃娃在人行道上骑车,速度又快,太容易撞到人了!”

未成年人如何打开车锁?

租赁共享自行车,需要绑定手机号、身份证号。记者使用未满12岁的身份证号在ofo、永安行和摩拜平台注册,均被告知身份证不满足用车条件。可见,12岁以下儿童是无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的。

那么,这些孩子是怎样解锁共享自行车的呢?有的孩子说是用父母的账号开锁的,还有的说车本身就没有锁好。也有的市民认为车锁被故意破坏,致使任何人都能够骑乘。一名网友就在微博上发文@昆明ofo,称自己的妈妈在小区楼下看到小孩破坏小黄车,经大人呵斥后弃车离开,但车锁已经被卸下。

 

行动:需家长、学校合力加强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这样看来,12岁以下的儿童骑乘自行车上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共享自行车儿童不能“共享”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那么,家长们对此怎么看呢?家住滇池卫城铂睿的家长李女士说,她此前也会用共享车给孩子学骑车,因为觉得车型比较适合儿童,而且这样一来也不用给买车,还挺划算。“我不会让孩子骑上路的,只是偶尔在安全性强的区域内骑一下就好。等女儿骑得顺了,我再考虑买自行车给她。”

不过也有家长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认为无论是否使用共享自行车,儿童都不应该骑车上路。盘龙区青云小学的一位家长说:“道路情况复杂,小孩子反应不过来,危险系数很高。我觉得小孩子出行还是应尽量选择公交车的方式,要骑自行车的话,还是等初中以后更安全。”

“我觉得年龄限制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安全教育,让小孩学会遵守交通规则,培养道路安全意识。”家住人与自然的周先生说,他认为还应同时教育孩子要爱护公物,“小黄车这些也属于公共财物,要告诉孩子,破坏的话会受到惩罚,而且家长也应该以身作则,自己不要去做破坏公物的事情。”与此同时,记者也了解到,不少学校在昨日开学时,也向家长、学生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同时表示将家园校园联动,合力对学生加强安全、公共道德教育。云师大附属俊发城小学校长杨奕刚在新学期开学典礼上,对全校师生普及了安全法规,告知学生12岁以下不能骑行共享自行车。“即使少部分年满12周岁的同学,也应当文明骑行,不能把共享单车当做玩具,更不能偷藏,要按规定停放,方便其他人的使用。”

昆明交警也在开学季之时,通过官网微博发出安全提示,提醒同学们遵守交通规则,并呼吁学校和家长坚决杜绝学生驾驶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减少学生驾驶自行车上学、放学。

(原标题:小黄车当孩子玩具?家长:应加强安全教育)

+1

来源: 作者:王孟文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