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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国际控股:被nukenson就4000万换股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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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4日

格林国际控股发布公告,公司于2月9日收到香港高等法院发出日期为2017年2月9日的传讯令状。原告为Nu Kenson Limited,于令状中格林国际被列为被告。

根据附随令状的索赔声明,Nu Kenson要求包括,一份声明以确定Nu Kenson为可换股债券的合法拥有人;以授权Nu Kenson可要求公司发出写上其名称的可换股债券证书,公司将其名称写入债券持有人名册。及根据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将可换股债券兑换成格林国际股份;强制履行可换股债券;及将予确定的赔偿金。

公告称,公司董事仍在考虑现时其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公司正就诉讼事项寻求法律意见。

(原标题:格林国际控股:NuKenson就可换股债券事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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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王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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