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四川瑞华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天银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四川途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和沅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东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为康药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药品批发企业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其经营场所、仓储条件、人员资质等已不符合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四川食药监局表示,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不得向上述7家药品批发企业购销药品。并要求7家药品批发企业及时与当地市(州)局或省局联系,否则,将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