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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行业缺乏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尽快制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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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9日

委员马春晖一共带来了4条建议,涉及智慧城市建设、缴纳生育保险、月嫂市场监管和小餐饮环境卫生。

调研:行业缺乏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月嫂市场需求量出现井喷,经过前期调研,各家政公司的月嫂咨询、预订量明显上升,部分家政公司的月嫂预约已经到了明年。

月嫂的费用也直线上涨,动辄月薪上万元。”马春晖说,尽管月嫂需求大,但目前长春市月嫂市场并不规范,职业资格认定的高级人才短缺,月嫂培训机构质量参差不齐,各类月嫂证五花八门,发证单位也不尽相同。

调研后,马春晖发现,月嫂市场繁荣,但背后仍有不足,首先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尚未专门对月嫂职业资格进行认定,而是将其划入家政服务员行列,并且该行业尚无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导致月嫂服务没有统一的专业技能培训,而且等级界定无法可依。

其次,月嫂行业对口管理部门没有定论,导致月嫂市场监管出现空白,行业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约束,如何保证上岗月嫂基本服务水平,是目前监管最大的空白。

再者,没有雇佣期内的正规合同,部分家政公司大量招聘素质不高,又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人员,难免出现服务能力和水平达不到所宣传的水准。再加上部分雇主缺乏法律意识,签订的合同不正规,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维权。

建议:尽快制定管理办法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马春晖说,《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已于2016年2月实施,作为一份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

因此她建议,应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等,使整个行业规范化;要进行合同备案,合同应明确月嫂服务的工作范围、时间、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详细界定雇主、月嫂和家政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月嫂市场的价位要有统一标准;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服务标准与规范,健全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法院与家政服务协会联系,推动行业自律。

期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严密的监管法规,配齐监管队伍,拿出监管方案和手段,规范月嫂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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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王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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