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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9月实施:严禁小学化

行业

2017年09月04日

幼儿园实行小学化教育或要求家长购买教辅材料,将降低其评估等级,处一万元罚款;未经家长事前同意,给儿童服用药品的,降低幼儿园评估等级,处三万元罚款……《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填补了辽宁学前教育阶段法规空白,将有效保障学龄前儿童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现在,很多地方的幼儿园,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急功近利,为了追求所谓的教育质量,在幼儿教育期间,就教孩子识字、做算术、学外语、背诗词等等,以为这样才能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上小学后就比别的孩子有更好的基础。幼儿园“小学化”,误导了孩子和孩子家长,不仅扼杀幼儿天性,同时严重干扰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还将滋生不良的教育风气。

孩子每个成长阶段都有一定的特征。幼儿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幼儿教育必须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和阶段性,幼儿身心发展的水平和特征而进行。幼儿教育“小学化”从其本质上来说,违背了幼儿教育规律,其教育效果必然适得其反。幼儿园时段是开发智力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只有多玩才能开发更好的智力,才能培养他们更多的兴趣。如果这个时间段给孩子增加过多的压力,势必会让孩子对学习产生恐惧心理,会厌倦学习,不利于孩子的智力开发和学习兴趣的培养。

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原因,这其中有办园思想不端正、办园条件不具备、保教人员素质低下,保教经验缺乏的因素,也有招生竞争激烈、家长望子成龙、社会评价偏颇等问题。趋利性、媚俗化,使一些幼儿园放弃了正确的办园理念,背弃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一些幼儿园向幼儿家长的功利取向妥协。为了迎合社会不正确的衡量一所幼儿园好坏的评价观,一些幼儿园不得不教幼儿认字、背诗、做算术题、记诵英语单词等等。有的幼儿园还借鉴小学做法,纷纷打出各种特色班、实验班的牌子。

幼儿教育“小学化”偏离了它的教育轨道,承担了本身不应承担的教育义务,在履行一些重要教育职责方面错位。《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从多个方面入手,纠正和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从而使幼儿教育回归本位。当然,纠正和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需要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合格并逐步优良的幼儿保教队伍;需要创造幼儿教育必要的条件和环境。通过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使幼儿教育真正回归本位。

(原标题:严禁“小学化”让幼教不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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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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