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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婴儿奶粉中文标签境外贴 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行业

2015年11月10日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了《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附随中文标签,且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的销售包装上,不得境内加贴。

此外,网购保税进口其他食品应当随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除食用、保存有特殊要求或含有过敏原的食品需随附纸质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外,经营企业可采取产品随附纸质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产品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电子信息,两种方式应当供消费者在填写订单时选择。

业界声音

消费者知情权最关键

就意见稿的相关要求,记者致电高级乳业研究员宋亮,他表示,网购保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随附中文标签,首要体现的是对中国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部分消费者对洋奶粉存在盲目追求的心理,即使无法看懂英文说明仍认为标注英文的就是好奶粉,这样很容易掉进消费陷阱,进口产品标示中文,有利于消费者理性消费。

乳业专家王丁棉认为,“洋奶粉”进入中国市场销售,最起码要让中国消费者清楚知道产品的各项信息,国人明明白白消费也是国家主权及尊严的体现。

有效规避风险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规定,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其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但当时对于中文标签是否需要在入境之前加贴,在该标准中并未有明确规定,由此出现了进口商在母婴产品入境之后临时加贴中文标签的现象。

宋亮称,这次意见稿要求境外贴签,有助于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提高小作坊生产成本;同时,提高国家对进口奶粉监管的效率及便利性。

据一进口品牌奶粉中国区经销商负责人介绍,以前对非旗舰店类的电商销售平台,几乎没有有效管控,小型电商可随意折腾,如今对经营企业、平台企业以及物流仓储企业等有了统一的管理,能够规范杂乱的市场状况,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

意见征集

1.登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网址: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公众参与”栏目、“草案意见征询”子栏目,点击《关于对征集意见的通知》,查看相关文件并在页面下方“草案意见征集”栏中提交意见。

2.发送信件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综合业务处,邮编100088。并在信封注明“《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该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谓注册制,即要对奶粉的配方进行注册。要求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其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配方注册,食药监总局对申请注册配方的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后,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境外生产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输华婴幼儿配方乳粉;我国对进口婴儿奶粉实施配方注册制,尚未有进口记录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完成配方注册后方可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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