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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药物流产注意事项

流产注意

2011年03月10日

早期妊娠药物流产,是指妊娠12周之前采用药物方法终止妊娠。由于这是一种非手术方法,容易被广大育龄妇女接受。如果能严格掌握适应症,提供良好的医疗咨询与服务,不失为一种安全、有效、简便的流产方法。

1、明确给药的方法和剂量:药物流产是怀孕妇女主动参与流产过程的观察,必须使其知晓用药方法,空腹服药或服药前后禁食2小时。米非司酮可以遵医嘱回家服用,用药后第3天应来医院服用第二种药物——米索前列醇,并留院观察6小时。胚胎已排出者服药后14天再次复查,胚胎未排出者服药后7天复查,以了解流产是否完全、阴道出血情况,若有胎物排出,应请医师过目。

2、、阴道出血:药物流产最大缺点是阴道出血时间较长,若长达20余天甚至1个月,应及时就医。

3、不全流产:胎囊排出,尚有较多的蜕膜残留宫内,须刮宫,目的是止血、防止继发感染。

4、预防感染:常规服用抗生素3~5天。

5、警惕宫外孕:个别情况下,由于宫外孕的体征尚未出现,若误将流产药物用于宫外孕妇女,会贻误病情。该类药物只能终止宫内妊娠,而不能终止宫外孕。所以,用药之前要做全面体检,包括宫腔B超,证实胚胎位于宫腔内方可实施。

6、继续妊娠:药物流产的失败率为0.5%~1%,嗣后可继续妊娠,表现为无胎物排出,恶心、呕吐等妊娠反应犹在,子宫增大,B超显示胎囊长大或出现胎心搏动,应尽快手术终止妊娠。

亲贝网(http://www.qinbei.com/)专家提醒,有关药物流产的研究已经取得可喜的进展,为早孕妇女增加了流产方法的选择余地。但是,药物流产对下次妊娠结局的影响尚需进行大样本的调查,如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盘异常、产后出血、胎儿畸形等方面流行病学的调査。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专题研究,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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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fa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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