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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出现滞产时忌大意

孕妇保健

2010年08月30日

不论是哪个产程,超过正常所需的时间都称为产程延长。临床上从分娩全过程来看,凡总产程延长超过24小时称为滞产,也有以30个小时为滞产界限规定。

滞产可由宫缩乏力、骨盆异常、胎位不正等因素引起。产程延长,产妇容易疲劳,产后子宫收缩乏力,往往会造成产后出血。过长的产程也容易引起胎儿缺氧。所以,尽早排除引起滞产的各种因素,对力求保证产妇顺利分娩是很重要的。预防滞产就要严密观察产程,针对产程中出现的各种病因,积极处理,及时纠正。已临产的产妇要好好休息,注意饮食,精神不要过分紧张。当滞产已经发生,应听取医生意见,采取措施尽快结束分娩,防止发生不良后果。医生是可以正确处理滞产的。

本文摘自《怀孕安产知识百科》,由北京中山响沙图书发行中心授权摇篮网发表,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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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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