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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情父母该给宝宝“自主权”

1-3岁教育

2010年09月06日

对于1-4岁的孩子,一般家长都会以孩子太小为由凡事包办代替。其实,只要是孩子能够做、应该做、做起来安全的事情,父母应该让孩子有机会做决定。哪些是幼儿有能力决定的事情呢?

一、自已进食。

孩子想要自己进食时,就由他自行尝试,只要为他系上围兜即可。

孩子在练习自己吃饭时常常会弄得满脸、满地都是,这是很正常的,不要因此而责怪他,剥夺他学习的机会。

二、对衣服样式、颜色的选择。

天气冷的时候可以建议孩子戴上帽子、穿上外套,但对于外套里的衣服,则可以让孩子自己做决定。

三、玩具分享。

当孩子不愿将玩具与同伴分享,有争吵行为发生时,别急着介入他们的争执之中,而应让孩子自己去解决。

四、独处的地方。

当孩子心情不好或情绪不佳时,有选择独处的自主权,这段时间暂时不要去打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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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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