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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医药安全知识宝典

用药安全

2014年04月19日

妊娠期可选用的抗生素

1.青霉素类 其作用原理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哺乳类动物无细胞壁,因此该类抗生素对人体的毒性最小,故不致胎儿畸形,且对母体肝肾功能影响最小。其缺点是青霉素类药物的抗菌谱较窄;对细菌产生的β - 内酰胺酶不稳定;易产生耐药性;对酸不稳定;不能口服;易出现过敏反应。但目前许多半合成的青霉素制剂已从多方面进行改进,弥补了这些缺点。如青霉素 V 钾片,能耐酸耐酶,不易产生过敏反应。羟氨苄青霉素同样耐酸耐酶,且抗菌谱广。因此要针对孕妇的感染特点,选择细菌敏感的品种,并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2.先锋霉素类 其化学结构、理化特性、生化特性、作用原理及临床应用方面都和青霉素类极为相似。目前临床应用的第三代如头孢氨噻肟钠、头孢去甲噻肟、头孢哌酮钠、头孢氧哌嗪、头孢噻甲羧肟、头孢三嗪等。 它们的特点是抗菌谱广,对酸及各种细菌产生的β - 内酰胺酶稳定,过敏反应率低,对肾脏基本无毒性,对胎儿的影响较小,孕妇可广泛应用。

3.大环内酯类 如红霉素、螺旋霉素、α - 乙酰麦迪霉素、交沙霉素、罗红霉素、阿齐霉素等。它们的抗菌谱也和青霉素相似,血药浓度虽不高,但组织分布、细胞内移性良好,对一般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很有效,对支原体、衣原体、弓形体感染等有效,因此可作为对青霉素过敏或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的首选药物。且毒性低、变态反应少,是孕妇可安全使用的抗生素,其中阿齐霉素对流感杆菌抑制作用强于红霉素。

4.抗菌中草药 黄连、黄柏、金银花、鱼腥草、苦参等是孕妇可安全使用的抗菌药,但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5.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克霉唑,孕妇可选用,对胎儿安全。 

二 . 妊娠期不宜选用的抗菌药

1、磺胺类药物 它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与胎儿血中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使血浆游离型胆红素增多,后者为脂溶性胆红素,可渗入血脑屏障致胎儿脑损伤或造成新生儿黄疸,故妊娠中、晚期禁用。

2、四环素类药物 妊娠早期使用可致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和小肢畸形,妊娠中期可致牙蕾发育不良,妊娠后期可引起孕妇肝功衰竭,这是一类典型的致胎儿畸形的药物。

3、氯霉素 它可通过胎盘在胎儿体内蓄积,新生儿肝脏对其解毒能力较低,出生后表现为呕吐、厌食、腹胀,进一步产生循环衰竭,称之为“灰婴综合征”,因此妊娠晚期禁用。

4、无味红霉素 可导致孕妇肝内胆汁淤积和肝脏受损,因此孕期禁用。

5、其它 抗真菌药酮康唑孕期不宜选用;抗结核药利福平动物实验可致畸,故妊娠 3 个月内禁用;穿心莲可对抗孕酮,抑制绒毛滋养细胞生成而导致流产,妊娠早期不宜使用。

三 . 妊娠期慎重选用的抗生素

1.氨基糖甙类抗生素 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有耳、肾毒性,发生率在 3% ~ 11% ,应用时应考虑药量及使用时间长短。

2.甲硝唑(灭滴灵) 用于抗厌氧菌及治疗滴虫病,对细菌有致突变作用,故认为对人类也有危险,因此妊娠头 3 个月不要轻易使用,确有必要可以局部应用。

3.抗结核药雷米封 该药易透过胎盘,脐血浓度高于母血浓度,家兔实验证实可引起死胎,在人类中虽未证实,但孕妇应用需权衡利弊。

4.喹诺酮类抗菌药物 目前临床上应用的是第三代喹诺酮,其药物有诺氟沙星(氟哌酸、淋克星)、培氟沙星(甲氟哌酸、培福新)、氧氟沙星(奥复星、泰利必妥)、环丙沙星(息复欣、悉普欣)等。该类药物毒性低且无致畸作用,但对年幼动物可引起关节病变并影响软骨发育,对神经精神方面亦有影响,因此孕妇不宜久用,也有人认为应该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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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尹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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