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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与胚胎发育的关系

孕期生活

2011年04月22日

在长达280天的妊娠期中,孕妇难免会生病。不少人为了腹中胎儿的安全,抗病拒医,以致延误了病情;也有的人由干月经尚未过期,不知道已经怀孕,而是在用药之后才发现妊娠……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要不要保留这个“孩子”?

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当疾病威胁到母婴生命健康之际,就必须用药。孕期绝非禁止使用药物,而是应该慎用药物。正确的做法是,权衡母亲的疾病与药物的副作用对胎儿的影响,正确地选择药物,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孕期用药与胚胎发育的关系

着床前期

着床前期是指受精后14~17天(月经未过或刚刚过一两天),此时受精卵尚未种植到子宫内膜上,胚胎细胞为多向性,可以分化成各种组织,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防御作用。

此时,即使用过一些药物也相对安全。除非药物的毒副作用伤害了多量的胚胎细胞,造成胚胎死亡。

器官形成期

受孕后17~56天(闭经的10周之内)为器官发育阶段,也是胚胎最脆弱、对各种致畸因素最敏感阶段。 此时用药应特别慎重,否则,有可能引起胎儿器官畸形。

器官形成后期及胎儿期

受孕后3个月之后,此时各个器官均已形成,药物的致畸作用已经明显减弱。但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生殖系统、泌尿系统、牙齿等仍然在继续成熟。

一些药物仍可产生副作用,例如:影响某些器官的生理功能.造成缺陷、胎儿出现发育迟缓、体重减低或出生后行为及发育异常。

妊娠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与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用药的时间长短也有相应关系。所以,孕妇用药要慎重,要严格选择药物的种类、计量,适当缩短用药时间。

目前新的药物层出不穷,尚需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受到检验。如含有??八的抗感冒药物一样,因其副作用,今年已被停止使用。所以,孕妇最好使用经过考验的旧药,不要轻易使用新药。目前已知对胚胎有毒副作用的,即妊娠期禁用的药物有如下几类:

抗菌类药物

毒副作用:氯霉素会发生灰婴综合征,导致新生儿死亡;新生霉素可引发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可产生神经性耳聋;磺胺类可造成新生儿核黄疸,四环素可抑制骨发育,造成乳齿釉质着色、先天性白内障。

抗癌类药物

毒副作用:可引起流产及胎儿畸形。

激素类药物

毒副作用:孕酮可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及生殖器官异常;雄性激素可使女胎男性化;口服避孕药可造成生殖器官异常,胎儿内脏畸形,短肢畸形;雌激素可能产生生殖系统畸形及透明细胞癌,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使胎儿心脏畸形、腭裂。

抗糖尿病药物

毒副作用:氯磺丙眠可造成死胎或胎儿持续性低血糖;降糖灵有致畸报导。

抗癫痫药物

毒副作用:有致畸危险。苯妥英纳可造成免唇、腭裂、小头畸形、肢体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卡马西平.巴比妥酸类药物也应慎用。

其他 维生素八过量会出现先天性白内障、无脑儿、脊柱裂、无眼球畸形;维生素仄过量会出现髙胆红素血症、核黄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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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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