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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后膳食的合理安排

孕期生活

2010年09月08日

妻子怀孕后不仅要维持自身营养需要,而且还要使一个百分之几克的受精卵在 280天左右的时间内发育成 3公斤左右的胎儿,再加上子宫、胎盘、乳房的发育,还要为分娩和哺乳等做好营养贮备。所有这些,都需要各种营养和热能的合理而充足的供给。因此,在给妊娠期妻子安排膳食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妊娠早期,妻子多会有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厌食、偏食、嗜酸等。此时配食原则是易消化,少油腻,味清淡,少吃多餐。在不妨碍健康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妻子的喜好。要多吃蔬菜、水果,并给予足够的B族维生素,以减轻妊娠反应。轻度呕吐,应稍事休息再进食;呕吐严重者,多摄入水分,并在呕吐减轻时尽量多吃些,吃好些;完全不能进食者,应及时请医生处理。

 

(2)妊娠早期每日食品构成可参考如下品种:稻米 500克,其他谷类 30克,薯类 50克,水产品70克,肉类 50克,蛋类 50克,豆制品50克,乳制品250克,油脂类 15克,白糖 20克,黄绿色叶菜 100克,其他蔬菜 200克,水果 200克,海藻类 50克。以上食品可提供 8.20×10焦耳热能,蛋白质84克,钙 883毫克,铁 15.2毫克,以及足够的磷、碘、镁、锌等微量元素和各种维生素。这些营养素的供给,基本可以满足妊娠早期妇女的需要量。

 

(3)妊娠中末期,早孕反应停止,胎儿生长发育增快,中期每天体重增加 10克左右,末期可增加 15克左右。此时,妻子的每日膳食中应包括以下食品:鲜奶 250~500克;鸡蛋 1~3个;各种肉类 50~150克;动物肝脏每周 1~2次,每次100克;豆制品50~100克;新鲜蔬菜 250~750克,其中有色蔬菜应占一半以上;新鲜水果 150~200克,黄瓜、番茄也可与水果一样生吃更有益;海产品如海带、紫菜、海鱼、虾皮、鱼松等要常吃;芝麻、花生、核桃、葵花籽也要经常食用。

 

(4)对于患有脚气病、手足抽搐症、骨质软化症的孕妇,饮食上应多加含钙丰富的食品及富含维生素B1的食物;患营养不良性水肿的孕妇应吃高蛋白饮食;患糖尿病的孕妇应多吃杂粮,尽量少吃糖。

 

(5)孕期宜限制咸辣食品,少吃刺激性强的食物,饮料、饮茶宜淡不宜浓,不吃生冷食物,不任意服用营养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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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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